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

少年翰墨


古德明的英文專欄及語法書有看過一些.

這本結集了他70年代作的散文, 當中月旦很多人, 魯迅啦, 莎士比亞啦, 羅香林啦, 錢穆啦, 火氣十足, 看得出他是很直性子的人, 也有研究精神.


不過, 我心目中的文人, 應是溫柔敦厚.















對徐志摩與陸小曼相戀, 他嗤之以鼻. 梁啟超就很欣賞了.

不過, 有人在書旁寫了幾行字反對.

「梁順手有與跟夫人隨嫁婢成奸, 為妾生子女多人, 至 李氏 夫人不快. 梁氏亦非真君子.老師以為然否.」

很秀氣的字, 我不知有沒有看錯, 請網友斧正.










古德明中英了得, 之前與鄧永鏘筆戰, 字字辛辣!





(轉載)

鄧永鏘是世家子,是已故香港慈善家鄧肇堅之長孫。幼年曾在香港接受教育,就讀喇沙書院,其後到英國留學,在劍橋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再在倫敦大學取得哲學系榮譽碩士,主修邏輯系。並曾在1983年至1984年任教于北京大學,教授英國文學及哲學。

鄧永鏘與英國皇室成員,英、美政治及商界人士關係密切,其好友包括英國保守黨前首相馬卓安、戴卓爾夫人,前港督彭定康、已故戴安娜王妃,安德魯王子、其前妻莎拉、前美國總統克林頓等。其他好友包括英國影帝米高堅伉儷、劇作家安德魯萊韋伯、演員曉格蘭特與女友珍美瑪等。鄧永鏘亦擔任古巴駐香港名譽領事,與古巴政府高層熟悉。

筆戰起因:鄧永鏗批評寫英語專欄的作者古德明的一條例句 “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 有錯,然後就是引發一場筆戰。



古德明回應:和鄧永鏘先生談英文(其一)

七月二十一日拙欄有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那艘船掛英國國旗)例句。論壇版鄧永鏘先生請該版編輯「告訴那個算是要教讀者英文的古先生,那句英文不對。The ship always flies the ensign!

Ensign是艦旗或商船旗。鄧先生認為船上的旗只可以叫ensign,不可叫flag,船上的英國旗自然不可叫Union Jack /Flag。他反對「憑字典學英文」,但我還是希望他學學Cambridge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nglish fly字條下的英文:The ship was flying the Spanish flag(那艘船掛西班牙國旗)。這一句的flag不必改做ensign。英文絕對可以說Ships from England fly the Union Jack(英國來的船隻,懸掛英國國旗)。

也許,鄧先生用字要求「精確」。那麼,他用ensign一字就錯了。他說的是甚麼ensign?假如是英國軍艦旗,那該說the White Ensign;是英國商船旗,則該說the Red Ensign,即俗語所謂the red duster(紅色抹布)。鄧先生大可不必教我辨字。

說到辨字,我想到鄧先生 七月十九日 在論壇版發表的第一篇英文。他鼓吹staccato式寫作,說Staccato is the plucking of a string on the violin(斷音是用手指挑動小提琴弦的聲音)。他不知道用手指挑動小提琴的聲音,叫pizzicatoHe played the violin pizzicato即「他用手指挑動小提琴」。你可以用弓在小提琴上奏出staccato,卻不可用手指,不知道鄧先生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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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鄧永鏘先生談英文(其二)

鄧永鏘先生教讀者用字要準確:Choose the correct word. Never, for example, say to someone: You smell. As Dr Johnson, who wrote a dictionary, said, I smell, you stink. I wished he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用字要準確。比如說,切勿告訴人家:「你有點氣味。」編寫過一本字典的約翰生博士指出:「說自己,是『有點氣味』;說人家,則非用『發惡臭』三字不可。」我希望約翰生博士是我們的教育部長)。鄧先生這短短一段話犯了三個錯誤。

約翰生博士那句話,是說一般人都寬以責己,嚴以責人。氣味在人家身上是「惡臭」,在自己身上則只是「氣味」。鄧先生把反話(ironic remark)當作標準字義,叫讀者用侮辱字眼向人家說話,孔子說:吾不知其可也。

此外,I wished he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一語也錯了。鄧先生要說現在的願望,那wished應改為wish。但他似乎認為過去式動詞可以用來說現在的事,所以還有I wished Lord Denning was our Justice Minister(我希望丹甯勳爵是我們的法律部長)一語。其實這兩句的was改為were,文章會顯得較有學養,但這一點我對鄧先生不會苛求。

第三個錯誤是”I smell, you stink.、”You smell.兩句的句號(full stop),都應置於引號之內。當然,鄧先生是不研究標點的。他那句”I am at……”居然用了中文標點符號。英文刪節號只有三點,其後當然可加一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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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鄧永鏘先生談英文(其三)

鄧先生那篇”I Love Plain English”,以簡單句子(simple sentence)當做平白英文(plain English),結果是文章了無變化。上乘的平白散文,必須長短句並用,這是中英文都不例外的。鄧先生只要讀讀文筆平白著稱的George Orwell作品,就應明白這道理。他自言簡單的短句有如「美妙的斷音」,但歌曲假如只有斷音,再無其他旋律,效果如何,讀者不妨想想。

當然,只寫簡單句子,文法錯誤應可避免,可是這一點鄧先生卻做不到。

比如說,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一九九七年來臨,當局要我們都學國語)、I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speak plainly(我要在香港發起平白說話運動)這兩句,應改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I would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encourage people to speak plainlyDo not believe that conversation English should not be written(別相信會話英語不可用於書寫)、Tiger Balm is reasonably good for a lot of things, but not good at any one thing(虎標萬金油多方面都有點用處,但沒有任何特別用處)二語,conversation English應改為conversational English,而good at any one thing則應改為good forGood forgood at的分別,拙欄讀者都會知道,恕我不特別為鄧先生解釋了。

鄧先生的文字,我本來決定視而不見。不料他卻走到門前要教我英文。

================按:三篇之後,鄧永鏘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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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永鏘(David Tang

古先生自以為要改我卷,不過他的英語quali不夠,改到「汙厘單刀」,大錯特錯。

第一個笑話是:古先生叫我用的句子「應改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幼稚園學生都知道這句子是無grammar的。正確寫法應該是:In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From 1997 we have been told to learn Mandarin

其實,我寫的 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 是有另外的意義,但這個精細的分別,我懷疑很難教曉古先生的。

大家可能會奇怪為甚麼古先生在他三期的專欄(七月二十九至三十一日)內都那麼「勞氣」。

原因是上月我更正他教讀者用的 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 在英文通用口語中,海上行船只可能是flying the ensign,船尾的旗幟一定稱為ensign,不叫Union Jack。基於同一原因,英文船上的廚房是galley,不是kitchen。所以英國人不會說 On board, dinner is cooked in the kitchen ,但用 On board, dinner is cooked in the galley

我懷疑古先生英語的流暢度未成熟,只要翻閱他指正我的文章中,就知道他每次都不是「征服」。

1)我寫的 conversation English 是正確的實用語,與 conversational English不一樣。我想古先生亦聽過 conversation piece conversation painting conversation tube 。如果他沒有,他可以翻查字典認識怎樣用conversation這個字。(開券有益!)

2)我用Tiger Balm 是使用一個隱喻,提醒香港人怎樣講和寫流暢的英文:good at English與古先生說的good for English 的意思當然不同。他誤以為我指的是「虎標萬金油」藥油!(好笑!)

3 I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speak plainly 這句話不只是實用英語,而且意思很明確,與古先生建議的 I would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encourage people to speak plainly ,根本是「長氣」到極,精確地犯了簡潔英文的精神。(真悶!)

4 ) 我舉 Dr. Johnson對話的例子中I smell, you stink , 沒有古先生指出的反話。古先生意會不到Dr. Johnson的幽默,而誤會「惡臭」與「氣味」的分別,對Dr. Johnsonsmell這個字的目的不瞭解。英文寫you smell是個「指示」動詞,要你去嗅,不是當形容詞,「你很臭」的意思。(收到嗎?)

5 )我寫I wished Lord Denning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 亦是正確英文。但古先生說我應寫I wish Lord Denning were our Education Minister ,英國人實際會話中不會這樣說。(多與英國人溝通吧!)

6)至於staccato是指音樂的「聲音」(musical sound),不是奏音樂的「指示」(musical instruction)。如果連音樂語彙也要教導古先生的話,我想我連上廁所也沒有時間了!







古德明:鄧永鏘不愧文「獻世」家(其一)

鄧永鏘先生又說拙欄英文「大錯特錯」了。他說我「資格不夠」,叫我「多與英國人溝通」,論據顯然是:他「曾在北京大學教導博士生英文」,所辦英語學習中心「由查理斯王子揭幕」、「由戴卓爾夫人揭幕」。我當然沒有這些資格。我的資格只有三個字:古德明。古德明說鄧先生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一語錯了,應改為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鄧先生說這一句「笑死他」,說From應改為In;假如不改,were就應改為have been。這裏且再給鄧先生一些笑料。Michael Swan Practical English Usage第一版指出:From is used if we do not say when the action or situation finishes。例句是:He studied the piano from the age of three。鄧先生一定會說studied須改為have studied,或from須改為at。他有資格,Michael Swan沒有。古德明說,The ship was flying the Union Jack一語沒錯。鄧先生又笑道:「船的旗幟一定要稱為ensign。」拙欄曾引Cambridge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nglish例句證明他錯了,但鄧先生既然顧左右而言他,這裏不妨再引Newbury House Dictionary of American English Union Jack條下例句供他笑個飽:A ship flies the Union Jack to show that it is from England。也許,這本字典也不夠資格:編者沒有請查理斯王子揭幕。古德明還有兩篇笑料,鄧先生準備笑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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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明:鄧永鏘不愧文「獻世」家(其二)

拙欄曾經指出,鄧先生I wished Lord Denning was our Education Minister一語,至少wished應改為現在式wish。鄧先生譏笑道:「英國人實際會話中不會這樣說,你多與英國人溝通吧!」

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wish條下有I wish I didnt have to go to work today例句。我希望鄧先生不要又告訴讀者「英國人實際會話中不會這樣說,wish實際會話中應說wished」。同是說現在的事,「書面英語用現在式動詞,實際會話用過去式動詞」這條原則,我沒有聽過。鄧先生假如有所據而言,敬希明示出自何經何典。《蘋果日報》是社會公器,請鄧先生不要當做私家溺器才好。

也許,我和鄧先生論英文,是自討苦吃。例如他最初說:「Choose the correct word. Never, for example, say to someone : You smell. As Dr Johnson said, I smell, you stink.”」他分明以為smell(有點氣味)一字應用於自己,stink(發惡臭)一字則應用於別人。但現在他又說:「you smell是個指示動詞,要你去嗅,不是『你很臭』的意思。」他究竟在說甚麼,保證沒有人明白,包括他自己、讀者以至本報任何一位編輯。

Dr Johnson的話,我只有一個解釋:「諷刺一般人寬以責己,嚴以責人。氣味在人家身上是惡臭,在自己身上則只是氣味。」但鄧先生說:「古先生以為smell是形容詞,完全意會不到Dr Johnson的幽默。」

給這位文「獻世」家子弟纏上了,算我倒楣。因為他可以利用公器信口雌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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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明:鄧永鏘不愧文「獻世」家(其三)

鄧先生曾說: Staccato is the plucking of a string on the violin (斷音是用手指挑動小提琴弦)。我告訴他:用手指撥動小提琴弦,叫pizzicatoMacmillan Contemporary Dictionary pizzicato 條下解釋就是:(of a stringed instrument, as a violinplayed by plucking the strings with the finger 。然則誰對誰錯,應該很清楚。

但鄧先生現在譏笑我說:「Staccato是指音樂的聲音,不是奏音樂的指示。如果連音樂語彙也要教導古先生,我連上廁所也沒有時間了!」他以為憑「鄧先生亦是鋼琴家,數度與香港管弦樂團合作表演」兩句自我介紹,就能證明他沒有誤解staccato

不怕鄧先生笑死,我碰他,只能歎句「我高一尺,他高一丈」。例如拙欄根本沒寫過good for English 三字,他卻可以批評「古先生說的good for English 」;我說conversation English 應改為 conversational English , 他卻說兩者「不一樣」,哪「不一樣」又說不出;我說他那句 I like to start a campaign in Hong Kong to speak plainly 必須改寫,他當然更不同意。

這樣吧,我和鄧先生共討論了八個問題。假如鄧先生同意,我和他每題賭一萬港元,由精通英文的中間人評定勝負。鄧先生是富家子弟,又有「查理斯王子揭幕」這個高深學歷,大概不怕跟窮稿匠小賭一局。否則請不要再指鹿為馬褻瀆公器。我沒有興趣和駡街者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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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明:由一九九七年開始

With 1997, we a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In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From 1997, we have been told to learn MandarinFrom 1997, we were all told to learn Mandarin四句,是不是都正確?

這裏前三句是鄧永鏘手筆,第四句是我寫的,意思是「由一九九七年開始,當局就要我們學國語」。「由過去某個時候開始」,英文可用from字來說,配過去式動詞,但這不表示事情已成過去。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 from字條下有例句I lived with him from the age of twenty(我二十歲開始和他同居),附注說同居關係「仍在繼續」(starting at a particular age and continuing),不是已告結束。這一點鄧永鏘不知道,所以他說:「幼稚園學生都知道(古德明)這句子是無grammar的。」

至於第一句,鄧永鏘自言「另有意思」,其實意思不知所謂,文法不成體統。他錯了,要自辯,那不要緊,但不應教讀者跟他錯。第二句文法正確,但句子所述限於一九九七年,不是「由一九九七年開始」。第三句以現在完成式動詞配from,嚴格的英文學者會視為錯誤,會把from改為since;隨便一點的,則會視為「也無不可吧」的別格。

有讀者囑我「繼續糾正鄧氏英文」。我不打算這樣做。事實上,不是見他忽然向編輯告我一狀的傲慢語氣,我根本不會理會這個人。最後,我要感謝讀者的愛護。有一封短簡令我尤其感動:「古先生,我支持你,但和富豪作對,小心毀了前程。」我一生都跟權貴作對,前程哪里還能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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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永鏗回應:

古德明先生在他近四期的專欄(八月十一至十四日)中繼續對我大肆攻擊,睇來一定過「熨斗」。現在居然還提議以金錢為賭注,離開討論學識的原旨,讓人以為這是澳門大三巴(是他的老家,不是我的)。他如果要找「精通英文的中間人」為他撐腰,不妨請他們在他的專欄發表,毋須提出庸俗的賭氣。我只想再次解釋一個基本的語文原則:通用的標準英語有別于課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發黴的!

鄧永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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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明回應

【代郵】文「獻世」家鄧先生永鏘鈞鑒: 八月廿一日 大函敬悉。僕建議八萬元與先生一賭英文正誤,不意竟遭峻拒,殊為可惜。昔秦相呂不韋「一字千金」之賞,萬世嗟稱;今僕「一題萬元」之議,實乃古風,先生以「庸俗賭氣」為詞推託,未免貽笑大方之家。又八萬元先生賭應必贏,持作公益,惠加社會之餘,更享令譽,何舍此不為,而效阿Q勝利,望望然自言自語「標準英文有別于課本英文和字典,尤其是發黴的」?未免貽笑三尺小童。僕不惜大破慳囊成就先生大名,先生自不敢取,先生休矣。多行無禮必自及,幸無怪僕咄咄逼人也。端此奉覆,順祝學業進步。

古德明









我中英文都是半瓶子醋, 不敢說他們誰比誰好.

但, 古德明在「少年翰墨」中有文章鄙薄以懂英文就自以為高人一等的人.

且看了上面最後一段, 他在筆戰之後, 忽然以古文回應讀番書的鄧永鏘, 情況又何異於他眼中以英文作威作福的人呢?


不過, 我還是看他的教英文文法的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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